11月30日开始,17种抗癌药物进入医保,请问为什么这些药物至今必须到定点药房买,而不能到医院购买呢?
根据《转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大人社发〔2017〕287号)文件要求,门诊特药定点供药单位为三级医院、指定专科医院、区市县中心医院和高值药店定点零售药店。您就诊、备案的医院若有您使用的门诊特药,可直接在院内购药,若该院没有您使用的门诊特药,您需凭医师处方在特药定点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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