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9年6月开始,已经7个月未给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还全体职工一个公道。
网友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若单位存在欠缴行为,我中心将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中心将对单位整体欠缴行为进行处理,请职工耐心等待。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