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延误,邮政管理局不作为敷衍消费者
本人为收件方,运单号SF101288476577,SF101288475296,SF101256722918延误超时,联系顺丰,态度恶劣,一副爱上哪告上哪告的态度。本人就此事之前已经在民意网投诉,邮政部门工作人员在2019年12月6日15:39通过座机0411-62625832致电本人。在未详细了解事情经过情况下武断认为顺丰企业没有过错,未超时,告知我管不了,通话过程中不友善,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可提供录音)。我为邮政提供了我跟顺丰关于这三票快递超时的相关通话录音证明顺丰确实存在过错,邮政工作人员答复会加以处理。我有疑问如下:1.顺丰这么大企业是怎么做到言而无信说出的话出尔反尔的?明明来电话明确说明确实延误超时反映到邮政就说没有延误(可提供顺丰与我沟通中明确承认延误的录音)。2.顺丰在答复中表示,我对于实效不满要求免除运费,请问顺丰企业是在哪里听到看到我要顺丰免除运费的?请提供相关证据。是不是你们快递的错误,只要赔个运费就是你们公司的风格?自始至终我都没觉得你们顺丰有个认错的态度,你们快递延误是不是我不对?3.请问邮政部门在这其中都做了什么?起到了什么作用?公务人员是不是只是传个话,是否真正站在消费者角度看待问题为人民服务?我一共投诉了三票延误快递单号,邮政答复到:接您反馈问题后我局立即转办企业处理。经核实,大连顺丰速运2019年12月25日答复:经核实,快件于10月24日由上海寄往大连,托寄物为退货产品,未保价快件运费为43元,顺丰标快,申诉客户为收方。请问您答复的这是我投诉的三票快递哪一个运单号?我投诉的剩余两个运单号呢问题呢,一个月的时间这就是你们说的加紧处理???4..寄件方从未有听闻顺丰企业关于此三票快递的赔付相关信息,请问顺丰你是赔付给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