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4人,其中弟弟现在已结婚单独生活,父亲母亲和患有精神一级残疾的姐姐共同生活,姐姐现年35周岁,父母退休工资合计3200元/月,父母名下有两套动迁房,一套给弟弟结婚居住,一套一家三口居住,问 姐姐能不能申请低保。
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暂行)的通知》规定:父母无工作或靠退(离)休金、遗属补助费生活,供养无工作、无固定收入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但单独申请低保人员同时必须符合我市低保政策关于家庭财产状况的规定条件,我市低保政策规定:拥有非居住类住房或拥有2处以上(含2处)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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